家住徐水 发表于 2013-1-21 19:26

法学专家称小夫妻代民工买火车票被刑拘是错案

  新婚还不足3个月,佛山一对小夫妻就因为帮外来工购买火车票被刑拘,警方称这个春节两人将在看守所度过。这对小夫妻的遭遇在网上几乎得到了一边倒的支持,并有国内一线律师组成了围观团,对此事进行大规模的“品头论足”。昨日,钟权桢的姐姐钟金玲向南都记者讲述了一个现实中的“弟弟”,“他很本分,根本不知道帮别人买票是违法的,担心这件事会影响两口子以后的生活和感情。”

  店铺原主营充值业务

  这对被刑拘的小夫妻,丈夫叫钟权桢,25岁;妻子叶某23岁,两人都是广东河源籍。昨日上午,钟权桢的姐姐钟金玲向南都记者讲述了事发的前前后后。

  “我12岁、我弟10岁时父亲就不在了,家境不好。”钟金玲说,姐弟俩很早就离开老家出来打工,只有初中学历的钟权桢进过许多工厂。2011年7月份,姐弟俩用多年打工积攒的钱租赁了一家店铺,这个店铺就是位于佛山大富村莲中路的事发店。

  钟金玲说,店铺主要经营移动充值、公交卡等。2012年初钟金玲怀孕,将店铺交给弟弟打理。2012年四五月份,钟权桢认识了叶某,两人在当年10月10日结婚。钟权桢在店里做快递网购,店铺一角由叶某经营童装。生活虽然辛苦,但两人很恩爱。

  每张票赚10块钱辛苦费

  钟金玲说,她也知道弟弟1月份开始帮别人买火车票,每张赚取10块钱的辛苦费。“从来也没有想到这是违法的,包括我弟弟也不知道。”1月9日晚上,钟金玲接到了弟弟的电话,说有警察过来要将他们带走,她才知道弟弟出事了。10日上午,钟金玲还配合警方将剩余的火车票发放给了外来工。紧接着她从佛山火车站派出所拿到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

  据了解,目前这对小夫妻仍然被关押在肇庆。

  丈夫哭说连累了妻子

  钟权桢和妻子叶某被铁路警方刑拘后,钟金玲只好委托广州和肇庆的两名律师处理此事,昨日两名律师没有接受南都记者的采访。钟说,这期间律师去看守所见过了钟权桢,但家属一直没有被允许见面。

  “我弟弟的情绪很激动,律师说每次会见都哭个不停,弟弟哭说连累了老婆,刚结婚三个月就让老婆也陷了进去。”钟金玲说,她最担心的是经历了这件事会影响两人的感情。

  她也注意到了网络上社会各界对于小夫妻的声援,“我也觉得我弟弟是无辜的,作为小市民,我没有其他办法,想通过辛勤劳动赚点钱怎么那么难呢?”

  铁路授权代办点需审批

  近日,南都记者走访了佛山多家铁路授权代办点。谈及小夫妻代购被拘案,一些工作人员并不讳言“该抓”。

  15日,南都记者向佛山火车站了解到,这些代办点的成立需经多个审批程序。不过,当记者问及具体收费标准时,相关人士都拒绝透露。

  “这相当于出租车司机要交的份子钱”,律师周泽说,相关部门保护这些代办点的市场,本质上也是为保护垄断。一旦无需特别授权,并放开私人代购,这些代办点就成为最大的利益受害者。

  [卖票过程]

  农民工委托 丈夫上网订票

  钟权桢和妻子叶某经营的小店位于禅城区张槎镇大富村,这个片区聚集了大量的制衣、五金等企业,周边有数万工人。

  这里曾是一个卖童装的小店,但“火车票”的字样让这个店变得有些复杂。店对面的一个卖锁的门店女老板为小夫妻鸣不平。老板娘亲眼看到,某晚11点多,小两口才从火车站取票回来。

  在大富村周边,还有许多因为钟权桢的帮助而买到火车票的外来工。一姓杨的湖南岳阳女子告诉南都记者,她也是看到店门口“火车票”的字才过来购买的。“我们把钱和身份证都给他,他帮我们订票取票收取10元的手续费。”杨姓女子认为,即使去外边的代办点购买,也要花5元的钱,在这里还不用排队很方便,购买的人很多。

  许多农民工把现金和身份证交给钟权桢,他所做的就是一天到晚在网上订票,订到了自己或者妻子去火车站排队取票,然后将购买好的火车票发放给订票的外来工,赚取每张10元的辛苦费。

  根据警方的通报,至案发时在这个店查获车票212张(票面价值35402元),购票使用的身份证213张(有1张身份证未取到火车票),购票使用的电脑主机两台,现金1865元及其它订票单据一批。

  警方:

  “涉嫌倒票”有依据

  针对网友的质疑,负责侦办此案的肇庆铁路公安处发出微博:“打击倒票非法行为,是公安机关维护正常购票秩序,依法依规进行的执法行为,无论是刑法、新刑事诉讼法及四部委联合公告都对倒票行为进行了界定与法律解释,如有不同意见,我们会将你们的意见收集后向上级法制部门进行汇报。”

  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铁路警方也表示,四部委《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规定: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都属于倒卖车票的违法犯罪行为。“单纯从涉嫌倒票这一行为来说,铁路公安机关的依据是比较有说服力的。”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迟夙生[微博]:

  绝对不能抓 根本够不上犯罪

  这个案件是错案,警方此举是为保护那些代办点市场,是在保护垄断。建议警方应当尽快放人。———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微博]

  昨日上午,@周泽律师[微博]通过微博发布《广东小夫妻代购车票案观察团名单(第一次更新)》。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张伟教授及来自各省的律师等,共计有近50位法学界人士。

  “代购最多是超出经营范围”

  17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接受“微访谈”时,直言“这个案件是错案”,并指警方此举是为“保护那些代办点市场,是在保护垄断”。他还提出,在火车票实名制后,倒票之说即已不能成立。两夫妻对于车票没有所有权,只是代购、而非倒卖;他们本身也有合法经营的商铺,并办有营业执照,“代购最多是超出经营范围的问题”。而这种代购也不可能严重破坏价格秩序,是便民的合法行为。为此,他还建议,警方应当尽快放人,并呼吁相关律师、法律团体对他们予以法律援助。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迟夙生一直通过微博关注此案进程。在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她言简意赅:“绝对不能抓,根本够不上犯罪”。

  “旧法已不适应实名制现状”

  作为此案观察团的发起人之一,知名刑辩律师周泽称,旧法已不适应火车票实名制的现状。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是1997年发布,而四部委《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则是在2006年出台;而火车票实名制则是2012年才在全国普遍实施。

  法律界人士称,倒卖车票罪属非法经营罪之一种,其前提是必须有受害人或伤害到某种经济秩序。周泽律师说,综合本案情况,小夫妻二人所服务的外来工群体很明显都是支持的,“他们没有成为、也不可能成为受害人。”

  周泽律师说,虽然此案很小,但却关乎公民的经济自由和生存权。观察团的意义就在于,要表明一种声援的立场,通过发表专业的法律意见,这也是“公民表达权的一种体现”。

  [链接]

  火车票实名制后全国首例被控倒卖车票罪案

  被告人无罪释放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曾于2010年代理火车票实名制后全国首例被控倒卖车票罪案,被告人马某最终在广州铁路运输人民法院被判无罪释放。在辩护词中,李修蛟律师提出,双方协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不同于非法加价牟利的行为,而是一种很明确的民事代理行为,因此并无违法之处;而且,实名制下,也是允许代购火车票的,法律也未明确禁止有偿代理。

  统筹:南都记者 邵铭

  采写:南都记者 门君诚 邵铭 张在欢 廖武智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c/2013-01-21/0748260831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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